为规范学生报到注册的管理,保障学院和学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立博app》、《立博app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每学期开学后三个工作日内,学生完成缴费报到注册手续,获得在校学习资格。
二、学生持学生证到本教学系学生科办理报到注册手续。经学生科老师确认信息后,进行登记并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。注册手续须学生本人办理,不得由他人代为办理。
三、未完成缴费报到注册手续的学生,不能使用教学网络账号,不能参加在校学习活动。
四、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,须提前通过教学系请假,申请暂缓办理注册手续,暂缓注册期限不超过两周。
五、可以申请暂缓注册的情况:
1、因学业安排无法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的同学(如异地实习等),经教学系核实批准后,由辅导员老师帮助履行暂缓注册程序。
2、因病住院无法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的同学,需该生家长持相关住院材料到教学系办理病假及暂缓注册手续。
3、学生证遗失,并处在学生证补办期间的学生。
4、处在信用贷款办理期,并得到资助中心确认的学生。
六、不予注册的情况:
1、未在规定时间缴清学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,且经审核不符合缓交学费、住宿费条件的。
2、无正当理由和有效证明,而超过两周不返校报到注册的。
3、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。
七、不予注册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,按自动退学处理。由教学系负责办理退学手续,辅导员通知学生及家长。
八、教学系在每学期第一周末和第三周初,将学生的报到注册情况分别汇总,送交教务处教务科备案,进行学籍变更和教学网络标注。
九、缴费注册程序:
每年6月份,财务审计处确定下学年学生缴纳学费明细,通知各教学系。辅导员负责把学费明细和缴费流程通知到每一位学生,做到应知尽知。学生在8月25日前将学费足额存入学院指定银行账户。财务审计处负责在开学前,统计出未缴齐费用学生名单并发到教学系,教学系根据“先缴费,再注册;不缴费,不注册”的原则对学生进行新学期注册工作。
十、根据《立博app》规定,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。《立博app》也明确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是学生依法履行的义务。教学系负责组织辅导员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和诚信教育,对有恶意欠费行为的学生要联系告知家长。教学系对有恶意欠费行为的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扣分处理,并取消其各种评奖评优资格。
十一、教务处、教学系相关人员认真履责,对未完成缴费报到注册程序的学生,不得擅自注册及开通教学网络账号。对违规的情况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。
十二、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、教务处负责解释。